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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必看|泸州发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提示
来源:泸州住建 | 作者:泸州住建 | 发布时间: 2024-07-30 | 6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园区)要认真对照省安委会来泸检查发现问题,指导辖区在建项目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自查自改,不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要严格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管理,全面落实危大工程举牌验收制度,抓实危大工程施工过程管控。要认真学习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常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和自查整改,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省内外连续发生重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等事故。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抓实施工安全管控

各区县(园区)要认真对照省安委会来泸检查发现问题,指导辖区在建项目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自查自改,不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要严格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管理,全面落实危大工程举牌验收制度,抓实危大工程施工过程管控。要认真学习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常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和自查整改,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各区县(园区)要深刻汲取河南南阳英才学校宿舍楼“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一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自贡“7.17”重大火灾事故等事故教训,对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摸清二次装修项目底数,建立完善台账,强化安全监管,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持证上岗、现场监护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加强极端天气防范

各区县(园区)要再次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临江临河、临山临崖等涉地灾隐患项目列入重点检查台账,实施精细化管理,并对汛期施工安全风险较高的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项目严格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落实基坑支护、脚手架、起重机械、模板工程以及临时设施、围墙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一个项目,完善预警信息接收确认和落实反馈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喊醒叫应”应急响应,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同时,要严格按照《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泸住建发〔2024〕99号)要求(点击查看详情),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措施,严防发生中暑、热射病等季节性事故。



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各区县(园区)务必高度重视智慧工地系统使用,各监管部门和在建项目要逐步完成由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的转变。7月底前,各区县(园区)辖区在建项目上线率不得低于80%;8月底前,监管部门线上抽查率不得低于30%。极端天气期间,各区县(园区)要充分利用智慧工地系统对项目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各区县(园区)要严格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如何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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