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年 11 月 21 日
第 3 期(总第 3 期)
看 全 国
一、 中央: 10 月 30 日至 31 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
要点: 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
合理引导预期
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二、 北京: 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要点: 10 月 31 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 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含)起,
对“认贷”进行优化, 即认“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认“商业贷款记录”。
三、 温州: 11 月起全面推广试行“房屋码”。
要点: 11 月 1 日起, 在建设工程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中执行建筑落图赋 码功能, 在全省率先全市域推进房屋建筑“单体码”,为下步全面应用“房 屋码”奠定基础。“房屋单体码”作为房屋的“身份证”,是伴随建筑全生 命周期的存在。 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码全链”的管控。
四、 广西贵港: 支持非住宅规划性质变更,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
质商品房出售。
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贵
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 支持非 住宅商品房规划性质变更。公寓或办公性质的非住宅商品房, 为适应市场 需求变化,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五、 青岛: 住房公积金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要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其中明确: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无需自筹资金
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
六、 广州:多家银行回应:第三套房不提供贷款。
要点: 据《广州日报》11 月 13 日广州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表示:严格按 照监管相关要求, 不能为第三套购房者提供贷款。
七、 深圳: 购买自用办公用房 按购房价格 1.5%给予补贴
八、 北海: 在城市规划区(不含合浦县)购买新房可享契税全额补
贴
九、 宜昌: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 给予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 20%
的购房奖励
看 四 川
一、 成都: 11 月 7 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4 部门联合印
发《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
案》
要点:存量全面向保障房转化,提出三个“支持”、两个“鼓励”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自有存量住房在报经批准后, 改造盘活用作保障 性租赁住房;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报经批准后, 建设保 障性租赁住房;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自有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 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报经批准后, 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将整体运营并实施集中管理的租赁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配建自持的租赁住房等房源, 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基础上, 报经批准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具有存量土地、存量房屋的 单位与其他市场主体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 宜宾: 按 15000 元/套给予团购补贴。
要点: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在本市主城区同一新建商品
住房开发项目, 组团购买 10 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 按 15000 元/套给 予团购补贴。
三、 广元:市城区新出让土地所建商品住宅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定 价。
要点: 市城区新出让土地所建商品住宅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并按规定进行 备案。
四、 西昌:三套认定为二套
要点: 生育多子女家庭 (含 2 个及以上子女) 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 认定为二套住房,给予 200 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泸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整理) 2023 年 11 月 21 日